2009年河南省公务员申请笔试成绩加分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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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自:河南省人事厅 2009-10-26 19:3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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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河南省公务员申请笔试成绩加分有关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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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次招考,河南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09年11月2日前提交有关材料。其中,报考省直单位的向报考单位提交,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向各省局提交,报考各省辖市、县(市、区)单位的向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提交。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交相关部门统一印制并发放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由任职所在地的省辖市委组织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请有关人员按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以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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